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落实教育部、湖北省关于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不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三峡大学依法治校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及其分工如下:
主 任: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校长
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宣传工作的校领导
成 员:其他校领导,党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政策研究与法规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统战部(社会主义学院)、工会、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团委、保卫处(保卫部)、老干部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求索学院)、科技发展研究院(国防科技研究院)、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招生及就业指导处、社会服务与对外合作办公室、医学部、财务处、审计处、校园规划与建设处、设备与资产管理处、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信息技术中心(智慧校园建设办公室)、采购与招标中心、后勤保障服务部(资产经营公司)、学术委员会秘书处、附属仁和医院、科技学院主要负责人。
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湖北省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和法治校园建设;
2.研究部署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重要事项;
3.统筹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体系和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调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政策研究与法规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公室(保密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政策研究与法规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会、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主要负责人兼任。
中共三峡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